尊敬的徕卡客户:
您购买的产品由徕卡相机公司提供保修。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在产品包装中附上了保修条款。作为一项新的服务,我们现仅在网上提供,这样做的好处是,您可以在任何时候访问您的产品的保修条款。
请注意,这只适用于2019年3月1日以后推出的产品。对于早期的产品,保修条款随产品包装一起附上。
徕卡S相机
徕卡相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徕卡”)提供您的徕卡产品三年之产品保修(自授权的徕卡经销商购买当日起算)或150,000次触发快门之后截止,以先到的为准,包含原始包装中所含之配件(合并简称“受保障产品”)。
徕卡S镜头
徕卡相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徕卡”)提供您的徕卡产品一年之产品保修(自授权的徕卡经销商购买当日起算)或最多拍摄100,000张照片之后截止,以先到的为准,包含原始包装中所含之配件(合并简称“受保障产品”)。
其他型号相机或镜头
徕卡相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徕卡”)提供您的徕卡产品二年之产品保修(自授权的徕卡经销商购买当日起算),包含原始包装中所含之配件(合并简称“受保障产品”)。
1.保修范围
1.1.保修内容
产品保修的有效期(“保障期间”)始从徕卡授权经销商购买当日开始计算。 在保障期间内,您的受保障产品若出现任何因制造过程或零件造成的故障,将由徕卡决定通过维修、更换故障零件,或以更换同等价值的无故障产品的方式排除产品的故障,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除此之外,对于此处未提及的权益,不论是何种形式或何种法律依据,均不提供任何保障。被更换的产品或零件均属徕卡所有。
1.2. 限制
产品保修无法涵盖以下情况:
(I) 擅自组装、拆解或废弃受保障产品,或组装、拆解、修理、保养不属于受保障产品之列的产品(包括配件,附加零件和其他器材),或不在受保障产品之列的电子接线;
(II) 产品序号经过更改、无法辨认或被移除的受保障产品。
(III) 将受保障产品应用于工业用途,例如:a) 将受保障产品安装在飞机上进行空照;b) 将受保障产品应用于翻拍;c) 将受保障产品应用于生产线,以进行品控及生产监控等工作。
(IV) 因不当操作造成的损伤(例如摔落/碰撞、遇水、灰尘/沙)。
(V) 因意外事故、滥用、疏忽、不当操作(包括组装错误,不是由徕卡或经徕卡授权的合作伙伴进行的组装、修理或保养工作)、未经过授权的修改、极端的环境条件(包括极端的温度与极端的湿度)、极端的物理或电气负载、干扰、电力供应的变动或峰值电压、雷击、静电、火灾、强大的外力、或其他外在影响对受保障产品造成的损伤;
(VI) 因不属于受保障产品的零件造成的问题,包括非徕卡生产的产品,不论这些零件或产品是否与受保障产品一起购入;
(VII) 产品保修的保障期间开始后才生效的法规所要求之法定服务内容;
(VIII) 因正常损耗、或正常老化造成的受保障产品的故障;
(IX) 受保障产品外观上的缺陷(特别是刮痕,凹痕或凸起,灰尘);
(X) 耗材,例如电池,除非是材料或生产过程造成的损伤,否则不予保障;
(XI) 对受保障产品进行预防性的保养工作。
2.您的义务
为了获得产品保修的服务,客户负有以下的义务:
(I) 应徕卡的要求提供受保障产品的原始购买证明文件;
(II) 提供受保障产品发生问题的症状及原因;
(III) 回答我们的问题,包括受保障产品的产品序号、型号、硬件的版本、与受保障产品连接的周边器材、显示的错误信息、在受保障产品出现问题之前采取的行动、以及为解决受保障产品问题采取的措施;
(IV) 遵循徕卡对您的指示和建议,包括不寄送无需维修或更换服务的产品,配件,以及按照寄送说明的方式包装受保产品;
(V) 客户在要求服务之前,应将软件升级到当前最新的版本;为保险起见,徕卡建议您在寄送需要修理或更换服务的受保障产品之前,先将存储于受保障产品内的所有数据进行备份。
3.限制责任
在法律范围,消费者享有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条例以及各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除享有该等法律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权益及请求权外,亦享有本产品保修所赋予的权益。本产品保修规定不会损害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当徕卡未能合约义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徕卡赔偿损害。
在可适用之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徕卡及其员工及经销商在任何情况下,对您或您的权利继承者均不承担因间接损害或衍生性损害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徕卡在执行本产品保修中的义务时所进行的修复、重编程序或程序再版或数据的复制所产生的费用、因数据保护受侵犯或失去可能的业务产生的费用及损失,以及对未实现的利润、未实现的营收或未实现的节余,均不负赔偿的责任。在可适用之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徕卡及其员工及经销商对您或您的权利继承人根据本产品保修所产生的赔偿上限,系为您购买受保障产品所支付的金额。
徕卡不保证:
(I) 徕卡在对受保障产品进行修理或更换时,不会发生程序或数据的遗失;
(II) 在维修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发生失误。
本约定并未排除或限制任何关于徕卡对下列情况的责任划定:
(I) 因徕卡的疏忽造成的死亡事故或人员身体伤残
(II) 对消费者的欺骗
只要责任能受到前述之法律及条例的限制,则徕卡的责任即仅限于由徕卡自由选择更换或修理受保障产品,或提供服务。由于若干国家、联邦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不能排除或限制对意外损失或后果损失的责任。因此以上所列的若干或所有限制可能对您不适用。
4.其他规定
(I) 如果本保修条件书的某一段落或某一段落的一部分被判定为无效、失效或无法执行,则应将本保修条件书的这个段落或这个段落的一部分独立于其他部份之外,其他的保修条件则完全保有其效力。
(II) 本保修条件书受购买产品之所在国家的法律管辖,此适用法律不包括国际私法或联合国买卖法条约的规定。
(III) 徕卡有权委托第三者履行徕卡的义务,或是将履行徕卡之义务的合约转移给第三者;但是此举并不能免除徕卡对您所负的合约义务。
(IV) 对于徕卡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之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产品保修,徕卡对此无承担责任之义务。
(V) 您同意,在本产品保修中提供予徕卡的所有信息及数据均非机密或受保护的信息和数据。另外您也同意,徕卡在执行服务时有权使用及处理您提供的资料。包括将您的数据提供给徕卡合作企业或劳务提供者,而且这些关系企业或劳务提供者所在的国家的数据保护水平可能不及您的户籍所在地国家的数据保护水平,包括澳洲、加拿大、欧盟成员国、印度、日本、中国及美国。
(VI) 徕卡已采取措施保护您的数据不会受到未经许可的存取或公开,也不会受到未经许可的毁损。对于您给予徕卡如何处理您的数据的指示,您负有责任。徕卡应努力遵守这些指示,只要这些指示是为执行产品保修规定的服务及支持义务而提供的。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条件,或是对您的资料经上述方式处理后会造成何种影响有疑问,请您拨打电话向徕卡咨询。
(VII) 本保修条件无任何其他口头说明、承诺或附带约定。只有以书面方式写下并具有合法签名的修改及/或额外约定才具有效力。此规定亦适用于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之约定。
(VIII) 以徕卡所在地的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法定专属管辖法院不受本条款的影响。